心之所至 ,安全等隨。安全責任重在落實,用行動擔當責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管安全必須擔責任。我們每一個員工都必須擔起責任,一起來呵護安全。在日常工作管理中,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很多有經驗的老師傅都明白在工作過程中一個不起眼的工序沒有完善,會給安全帶來多大隱患?墒窃趯嵺`中,當現場工作人員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時,往往會有人說:沒事呢,哪里有那么容易出事。殊不知,前車之鑒,后車之師,在過去,在當下,安全生產都顯得尤為重要!俄n非子·喻》中說千里之堤,潰于蟻穴,這句話深刻揭示了千里長堤雖然看似十分牢固,卻會因為一個小小蟻穴而崩潰的道理。更是警示我們世人,事情發(fā)展是一個由小到大的過程。
什么是安全?無危則安,無損則全。有些人曾說:安全,不就是戴好安全帽,系上安全繩,沒什么大不了的。在厄運不曾降臨到我們頭上之時,快樂與幸福仿佛稀松平常。在《安全無小事》一文中我看到這樣一件的案例:在某個廠小陳在與同事處理五米多高的電壓事故,腳下踏板突然滑落,整個人猛地栽向地面中,幸好他正確使用并佩戴了安全帶,被救下來時也僅僅只是受了輕微擦傷,這是不幸之萬幸?墒。倘若他沒有正確系好安全帶呢?那樣的的后果我們無法想象。那么,我們在受法律保護的同時,到底是否需要從自身出發(fā)講安全呢?蘇軾曾說過,治身莫先于孝,治國莫先于公。若無法治身何來治國?孝的前提是什么,是我們擁有一副健康的軀體能以盡孝。若不注重安全,若身軀殘破甚至無命,拿什么盡孝?若都無法盡孝,何以發(fā)展自身事業(yè),甚至于報效祖國?法律保障我們的安全,政府呼吁我們要注重安全,那我們自身呢?處于生死法庭中的我們每個人呢?我明白,很多東西不親身經歷便無法真正完全的做到感同身受,我也明白,很多安全小故事甚至聽起來會讓我們覺得這種事我又不會做,所以理所當然覺得必然不會發(fā)生。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它或許很堅強,面對逆境它可以迎難而上,但是也很脆弱,一次不小心的意外,死神的鐮刀就會毫不留情刺破它的咽喉,他是不徇私情的法官。那么我們每個人也都同時處在生死法庭之上。法官會根據每個人所作所為對每個人進行公平的判決,判決我們的生或死。
人活著,必須要負責任。對自己負責,對家人負責。對自己負責的前提又是什么呢?首先是要對自己的安全負責,否則,一切免談!在此,我呼吁大家:“在這個人人講安全的時代里,在這個法律保護我們安全的時代里,在我們生死法庭上,請放下我們的莽撞、孤勇、僥幸、不在意和所謂的氣概吧。把應急常識學起來,從細微處注重安全!”把對生命的敬畏,對家人的愛意轉換為對安全的重視,從你我做起,從內心做起!